May 2026

《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6年3月20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直播电商销售食品的部门规章,这部《规定》共33条,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其服务机构纳入监管范畴。《规定》的落地标志着直播电商食品经营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规定》的核心内容如下:

一、主体与责任划分

《规定》首次将四类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并清晰划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平台为“第一守门人”,须每6个月核验更新直播间运营者信息,主播首次直播前应完成身份核验和食品安全培训;平台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及安全员,建立“智能监测+实时巡查”机制。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从事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信息。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从事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建立严格选品制度。直播营销人员须参加平台组织的视频安全培训,不得在接受培训时弄虚作假或拒不参加培训。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对旗下的直播营销人员负有管理责任。

二、食品准入与资质审核

《规定》划定直播食品经营底线,明确列出13类禁止通过直播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合法资质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农药兽药残留或重金属超标食品、未经检疫畜禽产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规定》同时要求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必须履行事前资质实质性审核义务,查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未审核或审核不严不得开展带货;直播过程中需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相关资质。

三、直播行为规范

《规定》严格约束食品直播宣传行为,明确禁止多项违规操作: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或者设备设施明显改变食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误导消费者对食品的感官认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且不得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相互混淆;不得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质量、执行标准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

四、法律责任与处罚

《规定》规定了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处罚标准。直播电商经营者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风险管控等主体责任的,将面临责令改正、罚款乃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若实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则适用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

综上,《规定》标志着直播电商食品经营进入强监管、严追责时代。提请各相关主体严格依照《规定》落实合规义务,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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